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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6-07-15 热度:490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街道少陵路96号,永安街道办事处对面)。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请保证通信工具畅通。

四、考核

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结构化面试等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7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7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等额)岗位,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并记录在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考核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高者、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从事相关工作时间长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成绩、毕业院校、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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