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聘用及报到
考核工作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首次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试由简阳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 028-27028082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28-27028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