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 笔试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4.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5. 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10月20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10月21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10月2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室)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6.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6年11月15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7. 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