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眉山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0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眉山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名景观(艺术)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等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 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ms.hrss.gov.cn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 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