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
6.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
7.招聘岗位有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12月18日及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应聘人员配偶或父母所在地在城口县的,可视为考生户口在城口县;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四、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因“城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正处于集约化搬迁期间,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联系人:冉老师,咨询电话:023-5922593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原件,电脑填写后打印,手签姓名;
2.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四)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招聘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填写报名表。
(五)提交报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工作人员只对《报名表》手签姓名及照片清晰度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报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缴纳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1月3日9:00—12:00,14:30—17:30在报名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如需委托它人领取准考证,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