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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年上半年泸州市纳溪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

更新时间:2017-03-14 热度:929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教育、乡镇卫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纳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429304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4.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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