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交资料。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筛选符合条件人选。
(二)组织考试
1.笔试(占总成绩60%):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占总成绩40%):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3人时,按实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
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约定相关事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自觉履行协议。
(四)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协议时间到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对应的岗位按招聘空缺处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的,在临沧市永德县人民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相应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五、相关事宜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回收等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考生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3—5220909
招聘组联系人及电话:
永德县农业局:穆永富,联系电话:13759321179
永德县林业局:杨祎,联系电话:18088350422
永德县水务局:赵金成,联系电话:13759307186
永德县交通局:王大志,联系电话:1800883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