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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

更新时间:2017-03-14 热度:1054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县(市、区)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社团组织及在市、州及以上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但由其聘用单位派驻县(市、区)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农村、街道(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和“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按川组通[201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3630310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3631047(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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