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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南部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

更新时间:2017-03-14 热度:1411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制等手续。逾期(以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和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县内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申请调离聘用单位或调出县外的人员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方能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5588190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5385558(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南部县2017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南部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南部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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