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有关报考政策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7年上半年修订)》。报考人员如对招录职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招录单位,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并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 cqhrss.gov.cn/)首页“办事大厅”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或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http:// 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下同)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前再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3月30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3月31日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18日9:00- 4月22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附件1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岗(法医)职位,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的专业要求和狱医、所医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录指标时应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其他职位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5)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录指标。“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报名情况可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至1:3。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3日。具体安排为:
4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23日
上午 9:00-11:00 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