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省林业厅人事处:0871—65011402
(二)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监督电话):0871—65011414
(三)省林业科学院:0871—65211541
(四)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0871—65010573
(五)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871—63318482
(六)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0871—66075009
(七)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0871—63830962
(八)云南森林自然中心:0871—65014122
(九)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0871—6501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