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5.楚雄州内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不满5年(2012年9月30日以后办理聘用)或州、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不满3年(2014年9月30日以后办理聘用)且截止2016年12月仍在职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18岁以上指1999年4月16日(含4月16日)以前出生人员;40岁以下指1977年4月17日(含4月17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界定。
2.专业认定。
(1)专业一致的界定。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专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限制到具体专业的岗位必须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2)《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的使用。专业名称限制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参照《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即限制一、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的岗位相应二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限制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的岗位相应一级目录下所有专业可以报考。
(3)专业方向界定。毕业证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视为专业名称,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无特别说明的,专业方向不影响报考,招聘岗位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专业未收录入《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毕业人员的报名。专业未收录在《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的毕业人员仅可报考专业限制中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不限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