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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农业相关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4)

更新时间:2017-04-09 热度:920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笔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岗位信息表》明确的考试类型A、B、C、D、E1、E2、E3、E4、E5、E6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专业素质考试。凡岗位注明另行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数额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素质考试公告将于4月17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专业素质考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成绩计算。

不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及加分之和。

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100分制)×50%。

(四)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将分别于7月18日前、7月27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最低控制成绩。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按专业素质考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责任和时间

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于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其中,2015年4月16日以后毕业未就业无登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同意辞职、离职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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