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31日。考生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美丽华大酒店下行50米)。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凉山州农牧渔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等经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452883187@qq.com。
2、报考者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复审:由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凉山州农牧局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凉山州农牧局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面试领导小组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凉山州农牧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