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7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卫生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分岗位确定(具体科目及内容见《一览表》)。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可登陆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9: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化龙路339号)。
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资格审查人数×资格审查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最低成绩(不含人员递补后的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7月16日前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bn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考生工作经历与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6月27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