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填写《考生信息表》后,请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宜宾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在网上进行质量检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5日17:00。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及时打印《考生信息表》2份。
(二)缴费及打印考生信息表
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6日下午1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共计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学院2017年8月22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回考生缴费账户。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师岗(岗位编码:20170902)、软件工程专业教师岗(20170907)、审计专业教师岗(20170909)、企业管理专业教师岗(20170911)、校园网络教辅岗(20170914)等岗位系我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2017年4月公开招聘中因未能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在本次公招中,如有效报考人数仍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2:1笔试开考比例,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的规定,该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继续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28日00:00至2017年9月1日18: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2份(请确认打印的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宜宾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