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评方式 | 约定事项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教育形式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
宜宾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 科研设计2 | 专业技术 | 17801003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全日制 | 农业水土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一级学科) | 35周岁及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宜宾市农业科学院 | 研究人员 | 专业技术 | 17801004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专业技能面试 | |
四川省宜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 | 森林资源调查规划 | 专业技术 | 17801005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 | 林学(一级学科)或林业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测试 | |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 酿造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7801049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全日制 | 发酵工程 | 35周岁及以下 | 试讲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周年 |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不含双休日、节假日)。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 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