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为2017年10月23日)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至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内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公区1号楼3楼307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702836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上述政策性加分项目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市、区)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材料,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情况于2017年11月15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1日前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8.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末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2.原件校验内容:原件校验时须一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