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7年11月15日18时前将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情况)、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市政府2号楼7楼0731室;电话:028-26110981)。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5.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中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12月31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