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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农业园林相关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7-10-31 热度:906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资阳市将招聘1名园林、园艺、风景园林、植物保护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年满18岁(截止报名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对象详见附件1《资阳市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条件中带“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考生的专业可以是其中某专业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专业条件中不带“专业类”的是指具体专业名称(与专业类不同),考生的专业须与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名称相同;专业条件中既有专业类又有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其中之一。所有参加报考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归国人员需到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1999年11月8日以前出生(含11月8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8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8日);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8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

(三)招聘职位

岗位编码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范围 年龄条件 学历和专业条件 学位条件
0402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全额拨款 专技岗位 1 全省 30周岁及以下 学历:本科及以上;
本科:园林、园艺、风景园林、植物保护、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
研究生: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类、设计学类。
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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