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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

更新时间:2017-11-28 热度:1257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结构化面试,则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二)考试招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每一考点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每一考点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十、体检

进入体检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时间、地点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电话通知。

往届毕业的考生体检时间统一为2018年1月8日上午8:00时,报到地点为长寿区委党校。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及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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