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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7)

更新时间:2017-11-28 热度:1257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聘条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3、4

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023-40892765。

附件:

1.附件1: 重医考点

2.附件2: 遵义考点

3.附件3: 万州考点

4.附件4: 长寿考点

5.附件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附件6: 长寿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存表

7.附件7: 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8.附件8: 长寿区2017年第l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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