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艺工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正在制订之中,培训与鉴定现参照农业部工人技术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的工人技术培训统编教材《农艺工》(南方本)1994年11月第1版执行。
一、鉴定基本要求
根据“农艺工”工种工作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我国各地差异相当大的特点,以及农作物品种繁多的实际情况,现对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适用对象
从事大田作物粮、棉、油、烟、糖、麻的耕作(包括机械作业)栽培、改良土壤、繁殖良种、病虫防治、水肥管理、中耕除草、收获贮藏等技术活动的所有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的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半年以上
2.申报参加中级工鉴定的人员须具有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3.申报参加高级工鉴定的人员须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三)考评员构成
1.理论知识考评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员(20:1)
2.实际操作考评原则上按第8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员(8:1)
(四)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本工种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形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60分钟。本《规范》中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的总成绩各为100分,知识要求考试成绩占鉴定结果比重的40%;技能要求的考核成绩占鉴定结果比重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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