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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

更新时间:2018-03-25 热度:760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拟聘人员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除《岗位一览表》规定在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外,卫生类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对应专业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区内其他单位及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除《简章》已规定环节可进行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023-52299189(开州区纪委驻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表

附件3:报名推荐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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