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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年成都彭州市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8-04-11 热度:1016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素质》。

5、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能力素质》×50%,各科目满分为100分。

6、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8年4月16日至4月25日的工作日(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彭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8、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30日前登录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报考有工作经验需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等证明材料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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