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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8年上半年成都邛崃市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8-04-11 热度:968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7.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8.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事业单位的(含定向公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和具体单位需求,由招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分配。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附件: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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