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考核结果应用
①面面谈或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的,意向人选面谈或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才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对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意向人选,市、区县委人才办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启动统筹调剂程序,进一步优选体检对象;
⑤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意向人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⑥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巴中党建(www.bzswzzb.gov.cn)和智联招聘(www.bzzp2018.zhaopin.com)相关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
2019年应届毕业生完成体检考察后,先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可协商安排到岗实习。
七、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再办理引进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15万元、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贴(工作补贴发放期限为24个月)。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补助费数额可与引进对象协商确定。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按照《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和《巴中市优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支持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14号)落实。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3-5年,享有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调任和转任公务员、创新创业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
九、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www.bzswzzb.gov.cn)和智联招聘(www.bzzp2018.zhaopin.com)为本次赴外引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才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