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应聘者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监督。
四、报名咨询电话
(一)市直各单位
玉溪市纪律教育中心:0877-2039652
玉溪市电子政务内网信息技术中心:0877-2025422,2028709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0877-6988056
玉溪市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中心:0877-2022632,2039869
玉溪市人民医院:0877-2036632
玉溪市中医医院:0877-2079572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0877-6130669
玉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7-2023685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98772916813987710722
玉溪市中心血站:0877-2788986
玉溪市急救中心:0877-6169176,6169177
玉溪市儿童医院:0877-2065162
玉溪市民族中学:0877-4024065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0877-2991922
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0877-20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