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简章中《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双面打印)一份。
②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在个人承诺的基础上,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其他招聘条件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5.联系人:李加银,联系电话:0871—68905506。
(三)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综合能力测评。
3.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公告》。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二)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考生对考分有异议,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禄劝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申请查分。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和体检。
七、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及体检由禄劝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禄劝县人社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县纪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考察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考生,须在相应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向禄劝人社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相应岗位由达到面试、考核体检、拟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在资格复审环节中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请各位报考考生在招考期间及时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驻禄劝人社局纪检组:0871-68910055
报考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71-689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