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服务彭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8、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5日登录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其中报考外事服务中心岗位的按1∶5,德语岗位可放宽至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
(4)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报考有工作经验需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等证明材料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地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其中报考外事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比例为1∶5,德语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6、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并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递补一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