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7AHR资讯 >> 事业单位招考 > 浏览正文

[四川]绵阳市2019年市属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09-09 热度:1262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11家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将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2019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2019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

(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时间除外)。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19年9月11日)。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资讯快速搜索

急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