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通江县将招聘21名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农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属财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其要求的专业相同;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5.现役军人;
6.在编人员报考,未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