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重庆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将组团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654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重庆市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50名蔬菜学、茶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动物生产类相关专业人员。
一、总体原则及范围
(一)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集中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13:30-18:30。
地点: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仙桃街道公园北路8号)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人员在符合附件1、2岗位的基本招聘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和属急需引进的市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市外”是指人事关系不在重庆所属单位);
(二)属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不含自定)毕业;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简称“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毕业,以及“A–”及以上的医学、智能设备、通信技术等领域学科毕业;
3.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50位高校或前20位学科毕业。
(三)主城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可放宽至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下列人员:
1.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土木、建筑、规划、经济、金融、环保、材料科学和生物科技、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领域学科,以及“B+”及以上的医学领域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100位高校或前30位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4.应聘教师岗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属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前100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应聘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属儿科、妇产、影像、麻醉、精神医学等紧缺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