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放宽到1:3)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省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省委组织部将于3月1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职位调整情况。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的考生,于3月23日至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科技基础、公文写作、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在4月下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