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县项目。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
▶统筹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国家重大生态工程。
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提升新时代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
(六)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按部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完善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体系。
培育多元化农村市场主体
▶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扶持更多小农户发展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家庭农场。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
创新职业农民培养机制
▶实施高素质现代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
扩大农业开放合作
▶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加大四川农产品出口主体培育力度。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
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制定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