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于2021年5月17日09:00至5月22日10:3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直尺(《综合应用能力》C类使用)。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对怒江户籍或怒江生源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照顾。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2019〕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4)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
七、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进行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胜出;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胜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
笔试结束后,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后续招聘工作由怒江军分区、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