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
(二十三)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衔接“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级和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产业布局和资源要素向乡村优势区域集聚,增强中心镇经济、人口等集聚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统筹中心镇与其他建制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中心镇对片区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片区差异化设施配套模式。持续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提升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二十四)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机制。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求好不求快。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坚持改造、保护、新建相结合,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推广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落实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建设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二十五)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和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水务工作,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力度。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推动“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二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厕所60万户以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二十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治理改善。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草畜平衡发展。巩固长江禁渔成果。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