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全力建设绿色产业人才发展集聚区,乐至县部分企事业单位拟走进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6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将引进5名畜牧学类、兽医学类、兽医类相关专业人员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工作。
二、引才对象及引进条件
(一)引才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境)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岗位编码 |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需求数量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福利待遇 | 联系人/职务/电话 |
S20223001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乐至县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5 | 畜牧学类、兽医学类、兽医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享受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
唐兰英/人事股股长/ 028-23322132、13882957432 |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进入下一个引才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1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一致;
7.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8.现已在乐至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