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在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学生证、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称“非在职”,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