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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23-12-11 热度:343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1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等。

(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其余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5条。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各招录机关按要求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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