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
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8-61884978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
九、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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