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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1-05-18 热度:314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和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9名(其中卫生系统156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职位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岗位,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2011年6 月2日23时59分。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直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6月5日23时59分。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①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②《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④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6月13日至17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86150348)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设置等情况,笔试分为A类和B类(详见附件1)。其中: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规定的,按政策加分。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7-1、13-11、14-9)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征得考生本人同意)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6月7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6月8日前转报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也可于2011年6月17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政策加分
(1)加分对象及标准
由国家、省、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1年6月10日下午5∶30前送交至蒲江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审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有效证件: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凭上述有效证件进入考室。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6月3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gov.cn)和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
7.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1年7月4日至5日携带报名时打印的《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和下列材料到蒲江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科,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关于所学专业、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②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③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团委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于2011年7月6日至7日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5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理。
(四)总成绩公布: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于面试当日下午宣布,并于次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科目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取舍;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成绩仍并列的,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为取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当日公布。
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成都市人社局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在适当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一)被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二)报考蒲江县县属乡镇人民政府(职位代码:7-1)、蒲江县乡镇公立卫生院59名、蒲江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名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自愿选择确定最终聘用岗位。
(三)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八、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028-8855035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6150916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附件:1、《蒲江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3、《蒲江考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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