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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2012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园林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2-05-13 热度:283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1名园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性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名额 招聘条件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
区规划局 区规划展览馆 全额拨款 管理员1 职员 1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园林、景观建筑设计、建筑学
有规划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基层经历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园林、建筑、规划)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7日至1994年 6月7日期间出生);

5.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毕业证书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国民教育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学历证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它要求: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2007年以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2012年5月24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报考的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进行竞争,分别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7日(星期四)至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号楼大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

联系人:李老师、傅老师;联系电话:023-72232700

(四)报名需交验的证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国民教育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签章的《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考试推荐表》)(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若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五)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2年6月15日,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人力流动科(706室),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联系电话:023-7223270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涪陵区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职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本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公共科目、职员岗位专业科目采用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其辅导资料。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张贴。

(二)面试

1、面试比例为1:2,根据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实际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4项成绩相同,则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

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其缺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审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涪陵区人力社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2232700

附件: 涪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考试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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