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2月1日起,该市的微型企业创业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微型企业网上预申请系统,办理预申请微型企业手续。据重庆市工商局微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均应先网上申请,经工商部门预审查通过后,再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工商所不再直接受理微型企业创业申请。申办者可通过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网、微型企业创业平台和重庆市工商局公众信息网直接办理微企预申请手续。
申办者在网上填报预申请后,交由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审查。工商所将根据创业申请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预审查,预审查结果由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告知申请人。未通过预审查的,可根据网上提示进行修改或改正,重新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查通过的,须打印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由创业者在相应栏目签字,备齐其他相关资料,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正式申请。提交纸质资料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的,工商所受理其创业申请。
重庆市工商局微企处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人,应在预审查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请资料。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微型企业申请者,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工商所或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上网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