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工作发展,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节市粮油质量检测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毕节市粮油质量检测所工作人员7名。具体职位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基层工作经验 | 其他报考条件 |
毕节市粮油质量检测所 | 粮油食品检验工作员 | 01 | 从事粮油食品检验工作 | 1 | 普高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否 | 人事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 |
粮油食品检验工作员 | 02 | 从事粮油食品检验工作 | 3 | 普高大专及以上 | 食品类、食品药品管理类、化工与制药类、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业分析与检验、药品分析技术 | 否 | ||
办公室工作员 | 03 | 从事综合管理工作 | 2 | 普高大专及以上 | 否 | |||
综合业务工作员 | 04 | 从事财会工作 | 1 | 普高大专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否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限专业。 |
三、招考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1职位需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中级职称资格或聘任证书)户籍不限。
4、年龄在18岁以上(1994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01职位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毕节市粮油质量检测所招考职位表》(附件)。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市粮食局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毕节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 2012年6月19日—6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逢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毕节市天河路109号 毕节市粮食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7-8282001,7104133
联系人:李建平 熊利娜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在职人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报名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见《毕节市粮油质量检测所招聘职位表》。
(6)已婚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7)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粮食局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通过资格初审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粮食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3)领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领准考证地点:毕节市天河路109号市粮食局办公室。
(5)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毕节市纪委(监察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粮食局的组织下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科笔试科目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的总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毕节市粮食局办公室查询,查询电话:0857- 8282001 7104133。
(二)面试
1.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末位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政府网站和向毕节市粮食局办公室查询,查询电话:0857-710413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5、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体检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1.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市粮食局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5)201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相关证件的人员。
(6)提供个人信息不真实的。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局公示栏、毕节市政府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五至七天,接受社会监督。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已有岗位者,若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未能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