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县委第五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第二期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紧缺人才40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第二期人才引进工作在“江口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在省、市人才网,江口门户网站,梵净山有线电视台以及相关新闻媒体、报刊公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受理应聘人员申请;(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直接到报名地点递交报名申请。咨询电话:0856—6628367);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
(五)体检;
(六)确定被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二本以上优秀的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热爱本职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并符合报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
(五)服从工作安排;
(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限专业;
(二)报名时间:2012年8月12日至2012年8月18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楼);
(四)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第二期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五)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引进方式
(一)本期引进人才40名,其中“211” “985”重点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名,二本及以上非“211”、“985”的一本毕业生20名。
(二)引进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1、“211”、“985”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用名额;
2、二本及以上学历考生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依次递减聘用指标;
(三)面试考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规则、面试试题等相关事项由考官组负责;
(四)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进行公示;
(五)笔试和面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审核聘用
(一)“211”、“985”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额进入体检,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如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二本及以上学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额进入体检,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如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岗位需要和拟聘用人员的所学专业、特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作分配方案,报请县委、政府研究后分配工作岗位;
九、聘用管理
(一)凡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制度,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工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本县同职级标准执行;
(三)对引进人才实行住房补贴政策。博士、正高级职称补贴20万元,分五年兑现,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兑现4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分五年兑现,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兑现0.6万元;
(四)被聘用人员最少应在本县服务5年,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辞、离职及调离本县。如个人要提出辞、离职及调离本县的,应解除聘用合同,并返还政府安排享受的住房补贴。
十、招聘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6—6628367
监督电话:0856—662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