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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2013年选调畜牧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更新时间:2012-12-27 热度:519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纳溪区中医院斜对面;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传真):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是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原单位鲜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

(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人社部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拟选调人数等额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12407)。

(六)调动

经公示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从区外选调的公务员须在区内工作5周年、事业人员须在区内工作3周年后才能流动。从区外乡镇、街道选调到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在镇(街道)工作2周年后才能在区内流动。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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