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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园林专业教师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2-12-29 热度:1421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成都理工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确认。对因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理工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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