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3年1月17日至2月1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6.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其调减情况将于2013年2月5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遴选公告公布的要求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复审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3年3月29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12日;
2.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
3.复审方式: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