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沙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将招聘35名农业统计,园林、风景园林、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园林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列入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否则列入不诚信人员,今后三年内不得在金沙县参加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笔试、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招考范围 |
金沙县统计局 | 金沙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 | 工作员 | 08 | 乡镇统计调查 | 13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 | 统计学、工业统计、农业统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数学、法律事务、工程造价、计算机信息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 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金沙户籍或金沙生源 |
09 | 13 | ||||||||
金沙县林业局 | 金沙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 工作员 | 10 | 园林规划设计 | 3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 | 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园林、风景园林、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园林工程、城市绿化与管理、城市园林规划、园林与环境保护、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 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
11 | 园林行政执法 | 2 | 不限 | 金沙户籍或金沙生源 | |||||
金沙县环境保护局 | 金沙县环境监测站 | 工作员 | 17 | 环境监测分析 | 4 |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的大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到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